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

勞保局7月起全面停發勞保卡,企業要員工加保證明 可申請列表

勞委會勞工保險局自98年7月1日起全面停發勞工保險卡。勞保局指出,投保單位如需證明其確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勞保,可申請列印限單位之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」替代。
另外,勞保局總經理蔡吉安7月15日屆齡退休,由副總經理羅五湖代理,繼任人選目前未宣布,據傳由職訓局長陳益民接任呼聲高。至於職訓局長一職接任人選以勞委會駐歐洲代表林三貴最有可能,其人事佈局將於9月明朗。
由於98年1月1日起修正通過實施的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規定,刪除勞工保險卡製發,但為避免因馬上停發,造成投保單位及勞工不便,勞保局採行三階段性停發工作。
第一階段至98年3月31日為宣導期,仍將製發勞工保險卡,但加強宣導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多熟悉取得投保資料的各種管道,並多加運用。第二階段自98年4月1日起,停發參加勞保局網路申辦單位被保險人的勞工保險卡,並持續宣導取得投保資料管道。第三階段則自98年7月1日起全面停發勞工保險卡。
勞保局指出,以往多數投保單位並未將勞工保險卡轉交勞工,而勞保局也再次強調勞保的保險效力是從投保單位寄出(送交)加保表的當日起算,投保單位如需證明其確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勞保,可申請列印限單位之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」替代。
民眾若是擔心雇主沒有投保,或是高薪低保等,勞保局有提供簡易的查詢管道,民眾可以電話查詢,第1種撥打412-1111轉123#(勞保局語音答詢系統),第2種撥打2396-1266轉3111(勞保局電話服務中心);或是臨櫃查詢、或是進入勞保局網路申辦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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